1. 目的
规范打印机、复印机作业行为,节约纸张,防止浪费,控制办公费用开支;规范打印机/复印机日常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复印机/打印机
3. 职责
3.1 使用部门:
3.1.1 负责本部门范围内所使用打印机、复印机的日常管理;
3.1.2 本部门范围内打印机、复印机使用权限及数量的控制。
3.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3.2.1 每月各部门打印/复印费用的稽核;
3.2.2 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
3.3 资讯科技组
3.3.1 打印机、复印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墨盒、硒鼓等耗材的更换;
3.3.2 各部门每月打印、复印机使用数量的登记。
3.4 采购部
负责打印/复印机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或租用,相关合同的签订。
4. 管理规定
4.1 打印/复印机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及资讯科技组统一负责管理,公司设备原则上不对外服务。
4.2 部门应指定专人操作,使用人员应熟悉复印机、打印机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3 复印机、打印机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资讯科技组报修,严禁带病运行。
4.4 除维修人员外,其它公司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出现故障的机器进行折卸检查和维修。
4.5 复印机、打印机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6 打印/复印之前,务必检查文档及设备各项设置是否合适、正确,避免出现多印、错印现象的发生。
4.7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控制打印/复印范围和数量,对各类文件、资料等适量复印。可以使用双面打印、复印的,尽量使用双面打印、复印。内部文件在打印、复印时应尽量使用再生纸。
4.8 对外及重要文件禁止使用再生纸打印、复印。
4.9 每次打印/复印后,需将打印/复印的资料名称、数量等记录在《打印/复印机使用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4.10 打印、复印文件数量一般不得超过bO页,超过50页,需暂停一段时间让机器充分休息后再进行复印。
4.11 保持设各的卫生,在每次复印后应及时清理复印产生的废纸、脏纸,不涉及秘密内容的普通废纸放入指定位置收集后交写字楼前台统一处理。
4.12 严禁使用办公设施打印、复印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
5. 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6. 相关表单
《打印/复印机使用登记表》